第二条 本研究会是由酒店、饭店、宾馆、酒楼、酒店管理集团、旅游酒店管理院校及培训机构、酒店用品供应商、景区、旅行社等相关单位,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联合组建的酒店业行业性组织。
本研究会作为一个旅游酒店行业交流平台,拥有着丰富的政务、经济、学术、信息资源,可为全国旅游行业、酒店行业的企业及职业经理人构建上下游网络、解决难题及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。每年组织全国性的峰会活动及论坛,互通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,表彰杰出的旅游酒店业单位、人才,宣传旅游及酒店品牌形象,推动适合旅游及酒店业发展的模式。
第三条 本研究会的文化
宗旨:以法治会,以徳兴会,以学养会,以会强企。遵守国家的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有关政策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,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,代表和维护旅游酒店行业的共同利益,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,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,为会员和行业服务,在政府与会员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,为旅游酒店业的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。
愿景:展现旅游饭店风采,整合国内外资源!努力建设最具活力、最有凝聚力、最富社会责任感的研究会!
理念:服务渗透细节,奉献贯穿始终!
核心价值观:责任、创新、奉献、卓越、团队
--责任:责任是一个团队前进的内推力,更是一种崇高的使命感。本研究会始终坚守资本聚集的高地,担当企业投融资的促进者,积极为企业提供专业、高效的服务。
--创新:为了更好的服务会员,本研究会力求服务模式创新、服务内容创新、服务领域创新,走独具特色的服务之路。
--奉献:为企业做大做强、为城市经济发展、为社会和谐稳定,是本研究会一贯以来追求的目标,更是本研究会为之奋斗的不竭动力。
--卓越:用锐意进取的胆识、百折不挠的斗志和非比寻常的智慧,打造卓而不凡的成绩。
--团队:百川汇海可憾天,众志成城比金坚。团队不仅是一种跨文化的融合,是组织协调运转的有力保障,更是成就百年研究会的基石。
第四条 本研究会在中国大陆地区的办公场所分别设在上海和广州,活动地域为全国。
上海地址:上海市虹口区赤峰路63号设计创意工场8栋6层
广州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11号建和中心大厦29层
第五条 本研究会的业务范围是:为会员提供服务,反应会员诉求,规范会员行为。根据需要从事下列活动:
(一)发布市场信息,开展旅游酒店行业调查、培训、咨询、展览、招商、论坛等服务,开展国内、国际相关考察交流活动;
(二)协调与会员之间的关系,不定期组织专题沙龙活动;
(三)接受与旅游及酒店行业利益有关的政策的论证咨询,提出相关建议,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;
(四)建立规范会员行为的机制;
(五)加强会员自律,依法开展行业发牌认证、评优评奖,促进会员诚信经营;
(六)由各专业委员会为会员提供酒店设计及施工、酒店营销策划、商学院培训、财税融资、酒店运营管理、酒店供应商联盟、物业管理的专业交流平台,解决实际的问题。
(七)为会员提供旅游酒店业市场营销的资源共享平台,资本市场的交流平台,促进旅游酒店业的发展。
(八)组织会员学习贯彻国家有关旅游业和酒店行业的法律、法规和政策;
(九)开展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的业务,承办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授权或者委托的其他工作。
第六条 本研究会的会员为本行业内相关公司及个人,本研究会接纳公司及个人会员。
第七条 申请加入本研究会的会员条件:
(一)有加入本研究会的意愿;
(二)拥护本研究会的章程;
(三)从事旅游酒店行业,或是支持与关心旅游酒店行业发展的企业、机构、组织或是个人,只要承认协会章程,自愿申请入会,均可取得会员资格;
(四)公司会员单位应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;个人会员提供身份证证件。
第八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:
(一)提交入会申请书;
(二)经理事会讨论通过;
(三)办理会员入会手续;
(四)由理事会发给会员证。
第九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益:
(一)一般会员单位(含个人)权益:
1. 免费获得研究会电子刊物(通过邮件发送);
2. 免费获得赠阅研究会会刊;
3. 免费获得研究会网站链接;
4. 享有向研究会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权利;
5. 对研究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6. 免费获得研究会网站注册会员资格;
7. 免费获得研究会定向收集的信息,市场信息及技术信息;
8. 优先参加研究会组织的商贸合作与经济技术交流活动;
9. 优先优惠参加研究会组织的商务展览活动;
10. 优先参加研究会组织的行业性的研讨会、报告会及企业交流活动;
11. 优先获得研究会专业委员会提供的各项技术咨询服务;
12. 优先优惠参加研究会组织的教育培训、岗位培训;
13. 优先优惠参加研究会组织的项目、产品推介活动;
14. 优先获得每年享有研究会优秀会员评选资格;
15. 优先优惠为会员企业提供策划、招商服务;
16. 优先享有在研究会平台路演及宣传的机会;
17. 优先享受研究会提供的金融周边服务,帮助企业落实各种基金、金融优惠政策;
18. 优先优惠享受研究会提供的人才代理、财务代理、税务代理、工商代理等服务;
19. 优先获得研究会提供的宣传报道、媒体广告等优惠;
20. 优先获得研究会组织的企业维权帮助;
21. 优惠获得研究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的企业诊断、企业内训等企业管理顾问服务;
22. 获得研究会推介与政府各级主管部门进行对话交流,反映企业呼声;
23. 本研究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24. 免会费参加每年度的会员年会。
25. 下榻萨维尔酒店管理集团旗下自营酒店,可享受“会员”优惠。
26. 可享受萨维尔国际商学院课程(线上课、线下公开课)八折优惠;
27. 可享受萨维尔SUM酒店管理软件八折优惠,并免费加入SUM酒店联盟。
28. 优先免费游览萨维尔内部系统管理模式的电子版书籍。
29. 优先优惠享受萨维尔供应商联盟提供的酒店采购服务。
30. 遇到重大困难时,可请求本研究会提供协助(如涉及调解、诉讼等);
31. 享受“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”的权益。
32. 本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益。
(二)理事单位权益:
1. 享有一般会员所有权益;
2. 免费获得国际旅游饭店管理研究会网站企业推广服务;
3. 优先参加研究会组织的大型酒店项目招(投)标活动;
4. 可享受萨维尔SUM酒店管理软件五折优惠,并免费加入SUM酒店联盟。
5. 参加会员大会、理事会会议;
6. 检查会员大会、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;
7. 企业遇到经营危机时,可获得研究会各方资源支持,由研究会协助进行;
8. 优先优惠获得研究会掌握的主流媒体的宣传报道,企业负责人专访报道;
9. 研究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10. 免费享有研究会统一印制的研究会名片两盒;
11. 可享受萨维尔国际商学院课程(线上课、线下公开课)五折优惠;
12. 颁发国际旅游饭店管理研究会会员单位证书/牌匾;
(三)常务理事单位权益:
1. 享受理事的所有权益;
2. 优先参加研究会组织的行业企业评价优质产品评选及行业排名活动;
3. 免费获得研究会会刊软文宣传报道或产品广告宣传一次;
4. 协助会长、副会长开展研究会日常工作;
5. 出席会员大会、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会议,并检查上述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;
6. 参与研究会重大事项的审议和决策;
7. 可享受萨维尔国际商学院课程(线上课、线下公开课)3折优惠;
8. 优先由研究会推荐参与每年全国的各类评选及我会『优秀会员』评选;
9. 优先优惠获得研究会掌握的主流媒体公益广告资源。
(四)副会长单位权益:
1. 享有常务理事的所有权益;
2. 免费获得研究会网站大篇幅广告宣传;
3. 免费获得研究会刊物软文宣传报;
4. 优先获得研究会向政府部门推荐诚信企业评选及参政议政推荐;
5. 代表本行业与政府领导、有关机构以及国内外同行进行沟通和交流;
6. 协助会长领导研究会开展日常工作;
7. 以研究会领导身份,出席各项重大活动,并参与接待和座谈;
8. 享有研究会较高荣誉,成为行业龙头和表率之一;
9. 成为研究会论坛、展览等活动的策划执行机构,直接参与决策和运作;
10. 免费享受萨维尔国际商学院线上课程。
11. 获得研究会提供的各类商务考察的机会;
12. 优先获得研究会组织的行业任务排行榜评选资格;
13. 当中央、省、市领导视察研究会工作时,可获得参加研究会组织的接待及交流对话活动;
14. 可免费获得由研究会提供的行业专题报告;
15. 可优先获得研究会推荐参与研究会接待的国内洽谈合作;
16. 协助会长领导研究会开展日常工作。
(五)会长单位权益:
1. 会长是研究会总负责人,具有抓大事、把方向、谋全局的领导职能;
2. 召集和主持会员代表大会、会长办公会议,研究决定本会重大事宜;
3. 代表本会签署相关文件;
4. 行使会员入会的审批权,确定秘书处班子的人选,指导和检查秘书处工作;
5. 监管财务工作,决定本会的重大财务开支 ,审批经费。
6. 享有研究会会员的所有权益;
7. 免费享受萨维尔国际商学院课程(线上课、线下公开课);
8. 领导研究会发展,并主持开展经营管理工作。
第十条 各级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遵守本研究会章程
(二)执行本研究会的决议;
(三)维护本研究会合法权益;
(四)完成本研究会交办的工作;
(五)向重要活动提供必要的人力、经费或其它方面的支持或帮助。
(六)按规定时间交纳会费;
(七)向本研究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;
(八)不组织、不参加有损本研究会和其它会员的一切活动;
(九)宣传本会,积极主动推荐发展会员,不断壮大研究会队伍,每年发展会员 30 人以上。
第十一条 会员缴纳会费的标准:
(一)所有会员缴纳会费的标准:365元/年/人或企业。
(二)会长单位、副会长单位、常务理事单位、理事单位的任职标准请参考本章程第二十四条。
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研究会,并交回会员证。会员如果1年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,视为自动退会。
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
第十四条 本研究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(或会员代表大会),会员大会(或会员代表大会)的职权是:
(一)制定和修改章程;
(二)选举和罢免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;
(三)审议理事会、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;
(四)审议理事会对会员除名的提议;
(五)对协会变更、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;
(六)改变或者撤销理事会不适当的决定;
(七)制订或修改章程、组织机构的选举办法;
(八)决定终止事宜;
(九)决定其他重大事宜。
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(或会员代表大会)每届一年。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是延期换届的,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。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。会员大会(会员代表大会)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,理事会认为有必要或有五分之一以上的会员提议,可以召开临时会员大会(或会员代表大会)。
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(或会员代表大会)须有2/3以上的会员(或会员代表)出席方能召开,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(或会员代表)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应作为会议记录,向所有会员公告。
第十七条 本会设理事会。理事会是会员大会(或会员代表大会)的执行机构,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,对会员大会(或会员代表大会)负责。
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:
(一)执行会员大会(或会员代表大会)的决议;
(二)选举和罢免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;
(三)筹备召开会员大会(或会员代表大会);
(四)向会员大会(或会员代表大会)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;
(五)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;
(六)决定设立办事机构、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;
(七)决定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;
(八)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;
(九)制定内部管理制度;
(十)拟定协会变更、解散和清算等事项的方案;
(十一)决定其他重大事项。
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/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,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/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理事会应当对决议形成会议纪要,并向全体理事公告。
第二十条 理事会会议由会长召集和主持;会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,由会长委托副会长或秘书长召集和主持。
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,特殊情况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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